二级单位 名称 |
基本内容 |
责任人 |
责任分解 |
完成时间 |
音乐学院 |
1.认真落实党政联席会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纪检委员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
罗谊恒 |
1.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纪检委员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罗谊恒、各党支部书记) 2.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毛敏、各党支部书记) |
2021年12月30日以前 |
2.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作风建设各项要求,严控“三公”经费,不公款旅游、不违规发放津补贴;科级以上干部婚丧嫁娶事宜按照规定向所在二级单位和纪委办报备 |
罗谊恒 周特古斯 |
1.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不公款旅游、不违规发放津补贴。(罗谊恒、周特古斯) 2.加强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学习教育。(罗谊恒、周特古斯) 3.落实科级干部婚丧嫁娶事宜按照规定向学院和纪委办报备制度。(罗谊恒) |
2021年12月30日以前 |
3.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的专项整治 |
罗谊恒 |
1.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以及学校纪检监察工作会各项部署。(罗谊恒) 2.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自上而下找问题、从上往下抓整改,严肃查处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罗谊恒、周特古斯) 3.精心讲好四川正风肃纪反腐新故事,常态化推进“好风传家”家风家规建设,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提升教职工职业道德纪律规矩意识。(罗谊恒) |
2021年6月30日以前 |
4.结合学校部署和本单位实际,学习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责任分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工作办法),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二级中心组、教职工大会和党员大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每年不少于1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宣传报道不少于2篇次 |
罗谊恒 |
1.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传达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罗谊恒、各党支部书记) 2.学习贯彻《乐山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罗谊恒) 3.组织二级中心组、教职工和党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及时宣传报道。(罗谊恒、毛敏) |
2021年12月30日以前 |
5.排查本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完善制度和流程,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
罗谊恒 周特古斯 |
1.排查学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明确党总支书记、院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处级干部为具体责任人。(班子成员) 2.完善制度和流程,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工作机制。(罗谊恒) 3.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好“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等措施。(罗谊恒、周特古斯) |
2021年6月30日以前 |
6.按照学校信息公开的要求,落实党务和院(馆、部)务公开。每半年向全体教职工通报本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及时通报招标、科研、教改、质量工程、培训等项目立项及支出情况,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 |
周特古斯 |
1.制定党务、院务公开制度,落实党务、院务公开,每半年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学院财务收支情况,及时通报招标、科研、教改、质量工程、培训等项目立项及支出情况。(罗谊恒、周特古斯) 2.开通QQ、微信、电话、邮箱、信件等反映渠道,完善群众监督机制。(罗谊恒、毛敏) |
2021年12月30日以前 |
7.落实年度考核中干述职述廉 |
罗谊恒 周特古斯 |
1.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谈心谈话。(罗谊恒) 2.处级干部按照规定参加年度述职述廉。(罗谊恒、周特古斯) |
2021年12月30日以前 |
8.完善职称评审、教改科研立项、奖励评审机制和程序,充分发挥教授治学的作用,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
周特古斯 |
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科研立项、奖励评审机制和程序,充分发挥教授治学的作用,加强对职称及各类学术评审、评估及评优、评奖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周特古斯) |
2021年12月30日以前 |
9.加强教师廉洁从教和学生廉洁诚信教育 |
罗谊恒 |
1.开展师德师风专题警示教育,上好廉政党课;每学期开学第一堂课组织师生开展师德承诺和学风承诺。(罗谊恒、吴洋) 2.加强新生廉洁教育,将廉洁教育纳入到新生教育活动,培养新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罗谊恒、罗智勇) 3.加强毕业生党员的廉洁意识,通过开展交流座谈、专题党课、清风寄语等多种形式对毕业生党员开展廉政教育,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筑牢规矩意识,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罗谊恒、周琼怡) |
2021年9月30日以前 |
10.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带头遵守工作纪律 |
罗谊恒 周特古斯 |
1.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罗谊恒) 2.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带头遵守工作纪律。(罗谊恒、周特古斯) |
2021年12月30日以前 |
1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小金库”和坐收坐支行为。收费项目需立项,单位不得自行收费 |
周特古斯 |
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禁止“小金库”,建立健全资金安全管理制度。(周特古斯) 2.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周特古斯) |
2021年12月30日以前 |
12.加强党政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的工作纪律检查,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整治庸懒散浮拖行为 |
罗谊恒 周特古斯 |
1.加强党政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的工作纪律教育,开展廉政谈话,强化作监督和检查,杜绝庸懒散浮拖现象。(罗谊恒、周特古斯) 2.狠抓责任落实,坚持《责任追究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罗谊恒、周特古斯) 3.加强工作能力提升,提高服务质量。(罗谊恒、周特古斯) |
2021年12月30日以前 |
13.领导班子每学期向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罗谊恒 周特古斯 |
每学期向联系校领导汇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罗谊恒、周特古斯) |
2021年12月30日以前 |
14.开展廉政谈话和党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工作 |
罗谊恒 |
1.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领域开展廉政谈话。(班子成员) 2.对领导干部及教师党员执行党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计分管理。(罗谊恒、各党支部书记) |
2021年12月30日以前 |
15.落实处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 |
罗谊恒 |
严格执行处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班子成员) |
2021年12月30日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