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音乐学院《爱莲说》《师说》共计六首合唱歌曲录音制作
二、采购方式:集中采购谈判(三方比价)
三、采购人:乐山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四、采购内容、数量及要求:1、《爱莲说》、《师说》共计六首合唱歌曲的录制; 2、六首合唱歌曲的钢琴伴奏录制与制作;3、参与六首合唱歌曲演唱录制的专业人员;4、六首合唱作品的后期制作与混音;
五、项目控制价:35100元
六、报名要求:(一)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下午19:00。
八、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4日上午9点
九、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谈判地点:乐山师范学院音乐学院二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乐山师范学院音乐学院;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邮编:614000;联系人:毛敏;联系电话:0833-2276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