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乐山师范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乐师院委〔2017〕16号)规定,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毛敏同志为音乐学院党政办主任人选考察对象,吴海妮同志为音乐学院教学管理科科长人选考察对象现予公示:
毛敏,女,汉族,现任音乐学院党政办副主任,籍贯四川乐山,出生地四川乐山,本科学历,乐山师范学院对外汉语专业毕业,管理8级岗位,1980年9月出生,2001年1月参加工作,200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12月任管理8级岗位,2018年5月任音乐学院党政办副主任。
吴海妮,女,汉族,现任音乐学院教学管理科副科长,籍贯甘肃武威,出生地甘肃武威,硕士研究生学历,厦门大学音乐学专业毕业,文学硕士,讲师,1984年12月出生,2010年8月参加工作,2020年1月任专业技术9级,2018年5月任音乐学院教学管理科副科长。
目前,根据本总支调查了解,没有发现以上同志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也未发现其他违纪违规的行为,未收到相关举报。
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认为人选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或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请于2020年9月2日之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考察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同时欢迎对考察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乐山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邮政编码:614000
监督电话:13890678500
电子邮箱:313773120@qq.com
音乐学院党总支干部考察组
2020年8月29日